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江苏南京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严查“蚁腐蝇贪” 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得意之笔丨江苏南京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严查“蚁腐蝇贪” 护航乡村振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翁宏业 通讯员 朱昊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图为9月1日,南京市高淳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向东坝街道红松村种粮大户了解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杨小平 摄

  本期看点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江苏省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常态化监督推进,通过优化监督机制、探索方法路径、明确工作重点,“小切口”靶向纠治突出问题;“室组地”联合办案,合力攻坚克难,惩治群众身边的“蚁腐蝇贪”,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风险隐患,强化数据赋能,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桦墅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蔡云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栖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此前,蔡云因在办理村务过程中,挥霍浪费集体资财,大吃大喝,滥发福利,指使下属采取虚假报销方式,从村委会账上套取巨额资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这是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蚁腐蝇贪”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深化拓展“治不正之风,促担当作为”系列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有序推进,南京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由委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把脉问诊;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协调、调度推进,会同有关监督检查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同步开展行业治理;各区纪委监委积极跟进,联系自身实际,扎实开展特色监督。全市上下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47件493人,立案234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

  “纪巡审”联动发力,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

  “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今年5月,溧水区审计局将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移交该区纪委监委。

  该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个别灌排沟渠漏水、淤塞,有的硬化道路出现损坏。该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同时,有关问题已被纳入正在开展的区委对镇(街道)和村(社区)巡察监督范围。

  通过完善协同监督机制,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推动立行立改解决问题43个,限期整改问题7个;针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立案查处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人。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重点任务,探索“点面结合、纵深推进、多点开花”监督路径,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分层突破、分类施策,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专项整治中,南京市坚持“纪巡审”联动,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巡视巡察、资金审计等情况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合力纠治突出问题。其中,巡察机构开展“政治体检”,着力发现乡村振兴领域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系统性问题;审计部门开展“经济体检”,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揭示廉洁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纪法体检”,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强化贯通协同,实现优势互补,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扎实推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

  在粮食安全方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坚决纠治粮食主管监管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风不实等行为,深挖“影子公司”、同业经营、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

  在耕地保护方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关注以生态建设之名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今年2月,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占用耕地非法填埋生活垃圾”问题被媒体曝光,栖霞区纪委监委迅速跟进调查有关人员失职渎职问题,立案查处3人,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六合区纪委监委紧盯毁林开垦、违规侵占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23人,推动复林716亩。

  护航乡村振兴,压实责任是关键。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开展全过程监督,着力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服务群众作风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关注省、市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检查、村级财务审计市级抽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现代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联动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在现代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纪审协作,深入查找“服务需求不匹配”“建成项目闲置”“工程质量缺陷”“超范围、超标准补助专项资金”等问题,对失职渎职、履职不力者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3件9人,其中立案4人,督促收缴超范围补助226.35万元、结余资金773.51万元。

  “室组地”联合办案,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畜禽屠宰科原科长卢长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当地一些家禽养殖场申请畜禽类财政补贴项目等提供“帮助”,以借款为名向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贿共126万元。今年3月,卢长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6月,因犯受贿罪,卢长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在查办卢长明案期间,江宁区纪委监委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和监察员办公室合力攻坚,快速突破案件。

  为推动惠农惠民政策落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好农村“家底”,今年以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蚁腐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乡村振兴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较弱,加上‘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单兵突进’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区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对问题典型、情况较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主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一体推进线索研判、调查取证、谈话讯问等工作,确保将问题查深查透。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不规范合同清理专项行动,通过优化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已发现违规发包、合同价畸低、租金长年无增长、超期租赁、租金收缴不及时等问题2545个,推动整改违规合同974宗,追回租金6472万余元,立案查处8人;围绕农村户厕改造、村级道路硬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紧盯关键环节,发现问题线索14个、立案查处3人。

  “惩治防”一体推进,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低保户、残疾人等特困群体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存在“应享未享”“应享低享”等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后,雨花台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组织开展特色专项监督,运用“大数据+铁脚板”的方式全面摸排,并督促多部门完善信息筛查、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救助模式。目前,南京市纪委监委已在全市推广开展困境儿童保障专项监督。

  在专项整治中,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信息技术,依托“阳光惠民”等监管平台进行数据比对,高效发现问题线索,推动监督和监管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今年年初,六合区雄州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余某因违规将其妻子纳入“失地进保”人员名单被查处。该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地进保”微调研,通过大数据比对,深挖细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问题,目前已发现违规领取惠民补贴等问题线索8起,立案8人,同时督促镇街和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浦口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专项监督,调取土地确权、农业补贴、村组干部等信息近60万条,依托“阳光惠民”监管平台,建立10余种监督模型,筛查锁定异常数据1000余条,发现侵占田亩、骗取补贴等问题线索27件、立案9人。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监督闭环。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履责提醒、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实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今年2月,高淳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区粮食购销公司固城分公司经理杨海洋、副经理汪剑平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海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汪剑平受到开除处分。今年6月,杨海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汪剑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粮食购销公司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同时推动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集团、区粮食购销公司建章立制24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为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深入推进基层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百村巡讲”等教育活动,深入宣传解读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政策与纪法知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另一方面,用好用活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基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扎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今年以来,南京市先后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批21件,强化警示震慑,释放强烈信号,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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