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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批被判刑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诈骗骨干获刑

发布时间:2020-04-15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吴少文 朱慧颖)吉林辽源是抓获“3260”传销人员较多的地方,相关报道也较频繁。近期,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梅、杨某华、陈某华、高某科、王某伶、杜某凤等人自2019年以来,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的名义,对外谎称缴纳3360元会员费并发展会员,项目到期后会得到国家高额分红为诱饵,收取下线“会员费”。李某梅于2019年7月以来,在某小学东侧康复医院附近一住宅内组建“寝室”,其担任“寝室长”,负责日常生活管理、报单、组织“讲师”对会员进行培训。期间,李某梅陆续收取下线杨某华、杜某凤、高某科、王某伶、陈某华等人缴纳的“会员费”约8万元,王某伶收取下线缴纳“会员费”1.66万元,杨某华收取下线缴纳“会员费”1.344万元;陈某华收取下线缴纳“会员费”1.344万元,高某科收取下线缴纳“会员费”1.178万元,杜某凤收取下线缴纳“会员费”6520元。

  龙山区法院认为:李某梅、杨某华、陈某华、高某科、王某伶、杜某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李某梅数额巨大,杨某华、陈某华、高某科、王某伶、杜某凤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高某科、杜某凤系65周岁以上老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罚。鉴于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梅、王某玲、陈某华、杨某华、高某科、杜某凤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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