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无视法律危害大,虎骨买卖受刑罚

发布时间:2020-03-31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颜廷宇)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司法部门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来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然而,还是有一部分人,漠视法律,只追求自身利益,今天为大家讲述这样一个无视法律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买卖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例。

  2019年2月底,被告人吴某为自用联系被告人王某购买虎骨。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从袁某(另案处理)处以人民币5万余元价格非法收购虎腿骨一根,通过他人交给吴某,吴某收到虎腿骨后砸碎放在办公室泡酒,并将虎骨款转账给王某。经鉴定,涉案制品来源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保护的食肉目猫科狮。

  经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吴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的二人明知虎骨制品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仍然进行交易,是因为他们以为只有猎杀行为才构成犯罪,自己只是买来泡酒而已,并无大碍。没想到正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的无知而遭遇了牢狱之灾。

  温馨提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尸体、皮毛、骨头、牙齿、爪子、犄角及它们的制品例如象牙制品、犀牛角制品、虎皮制品、虎骨酒等的出售、运输、购买都是违法的。我们人类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直接关系到全球生态的健康和安全,对保护人类共同家园、实现人类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来说意义重大。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大声对所有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说“不”!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